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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謝美丽

浙江-杭州综合1个月前

¥5.00

我小吃店做生意的,遇到个酒鬼身上有纹身派出所留的档案很多,没钱付账,还先动手打人,我还了手,然后他被人拉住了,我就没动手了,后来开始任店里的座椅,然后拿了个啤酒瓶来炸我,期间我没有还手,头上被炸了,缝了4针,我去了医院,又去了店里拿了吧小刀还划伤了人,我们这边没人还手,又回家拿了把铁铲来闹事,请问这件事应该怎么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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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欣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

  • 你好,这样的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民事方面可以被认定为侵权,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赔偿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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