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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ki

广东-佛山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们于2017年10月1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惠州领结婚证,2018年4月女儿出生。生娃后女方户口迁到佛山南海狮山镇罗村,宝宝户口也在罗村。男方户口在广东韶关市南雄,工作在南海桂城烟草公司,有五险一金,男方居住证2018年2月到期未续期。请问女方能在佛山南海法院起诉离婚吗?谢谢!

查看方洪达律师的回答

方洪达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佛明律师事务所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该条规定是可以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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