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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没钱增购过多面积仅能对小套型住宅予以增购的贫困被拆迁户,践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我是其中之一户。如今在开发商面前,贫困竟成过错,竟成弱肉强食的对象,兹以我为例,表述如下:
几年前,开发商(甲方)与我(乙方,即产权人)签订旧城区改造拆迁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回迁安置时,甲方应在改造区域内补偿安置乙方住宅房建筑面积25平米(按设计图纸成套择房安置,超过部分按商品房价由乙方进行增购)”
开发商是该格式化协议的提供方,在与被拆迁户签拆迁安置协议时,尚未有设计图纸,协议书也更没有说明如下几个问题:
1.所谓“成套”,到底几种套型,规格尺寸如何,尤其是小套型的面积多少平方米?
2.小套型将设计多少套?
3.增购价(商品房价)是多少?
4.如果没有小套型或小套型套数过少导致部分贫困被拆迁户选不到小套型安置房时,问题该如何解决?
等到可以回迁时,开发商宣布增购价为每平米7500--8500元,由于绝大多数套房面积为80-130平米,很多赔偿面积在10至30平米左右的贫困户,由于没钱增购太多面积,只好要求开发商安排45平米左右的住房,而这种小套型住宅,开发商出于利益驱动有意不建造或者勉强利用边角料少量建几套,大多贫困被拆迁户无法选到这种小套型住宅,开发商便以小套型已经售罄,已经没有面积适合你们的房子可以安排回迁为由,一直拖延, 致使这些被拆迁户无法实现回迁梦。被拆迁户向开发商多次交涉无果,开发商既不拆分大套型为小套型,也不予异地安置。后来开发商索性宣布该改造片区内所有房子全部售罄,即使贫困被拆迁户现在筹到资金想增购大一点面积住房也无房可售,怪只怪你们当初没有筹钱增购那些中大套型房子,反正如今要房没有,要钱可以---由开发商收购回迁赔偿面积,单价每平米2500元。
我们不接受这种强迫交易,并提出反驳:
1.同样的回迁房我们若向你开发商增购,每平米则7500--8500元;还是同样的回迁房,被你收购则每平米2500元,只相当于回迁房增购价的3分之1不到,这极不公平;
2.开发商在同一拆迁区域内,要赔偿被拆迁户的总面积,就是各个被拆迁户应得赔偿面积的总和,这是一个固定的量;可由开发商自主支配自行卖出的面积,也是一个固定的量。比如说,整个拆迁区建成住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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