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安徽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马鞍山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7.3发生工伤,脚踝骨骨折。原上班时间12小时/天,基本工资4500元一个月,在工伤修养期间,月工资福利是否不变,单位说工伤修养期间的一个月工资按照8小时计算工资发放,是否有问题?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6355人 粉丝人数:19823人
帮助人数:3121人 粉丝人数:7341人
王兴旺律师,曾执业于山东、北京、上海多家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
帮助人数:70人 粉丝人数:1655人
法学专业,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有多年的法院
帮助人数:82人 粉丝人数:22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