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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人民法院】尊敬的刘小根,关于【(2019)赣0983民初4491号】案件,我院已通过法院专递【1014043987593】向您寄出《举证通知书》等文书,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站(http://www.ems.com.cn)查询专递寄送情况。【司法送达文书网】今天收到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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