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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综合1个月前

家住观澜华庭,位于紫云路与清潭路交口,家住四楼,地下三楼都是商铺,三楼的商铺打广告打在我家外墙上,那些广告它的高度与我家飘窗高度一样,本来在卧室,可以看到整条紫云路,现在看一半都勉强,想问一下商家这样做侵权吗?还有物业管理也有问题吧?另外,我家邻居私建阳光房,在建初我就与物业反映,但最终,还是建起来了,我认为物业管理也有问题,没有办法,这两个严重的问题都影响到我家,所以我只能以不交物业费为手段,现在物业已走法律程序,告我们不交物业费, 对此我很气愤,我认为物业服务严重有问题,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讲的?请给予法律指导。另外,物业有权在公共的场所,比如广场上画车位来收取费用吗?电梯等地方打广告,费用业主也没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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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佳佳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

  • 您的居住权如果受到影响,可以以相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维权。物业公司起诉物业费是根据你们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果你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没有尽到管理职业,可以通过搜集这方面的证据来抗辩。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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