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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guar

山东-济南综合1个月前

会计人员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打了辞职报告,公司一直不给批准,而且以没人交接为由不给办理交接工作,这样三十天到期的话可以直接走人的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我看会计法说会计人员调转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工作,直接走会不会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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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传祯律师 山东-济南 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

  • 如果通知到位的话可以走

    1个月前

  • 给公司已经打完辞职报告了,就是没人来给交接,可以走的是吧,没有我的什么责任了是么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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