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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我提前搬出去,但由于出差未能及时去退押金。合同18号到期,我19号联系中介要退押金,中介说没空让我第二天去退,结果第二天去退的时候告诉我延期2天退房要多收2天的房费,以及50元的中水费和80元的保洁费
但合同上并未写退房时需要交保洁费,另外中水费我之前见过发票,一年才37元,而且是三家合住一共37,我单独住的其中一间屋子。
中介在房屋未到期之前就询问过我是否需要重新找房子,我说已经找好其他房子了,所以中介是知道我不再续租的。另外中介并没有提前通知我房子几号到期,未尽到提醒责任,而我由于将合同都放置在中介处以为是19号到期所以19号才联系的中介。
请问这种情况上述扣的钱是否应当?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法学科班毕业,专职律师,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自执业以来,参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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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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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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