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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表妹的婚姻出现状况,现在双方也都提出了离婚。但就经济财产方面双方不一致,具体情况是这样的:结婚之后发现男方精神上有点问题,婚后男方虽然也有去上班,但是没有拿回家任何的工资。婚后俩人聚少离多。现在男方的意思是要女方退还以及补偿20万元(女方哥哥结婚的时候礼金1万,女方上次回娘家带回的一台电脑5000,结婚时的花费以及礼金)。我要问的是这种情况男方提出的是否合理?女方是否有过错?如果是男方有过错,女方能不能提出合理的赔偿条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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