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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生前做了一个政府项目工程当时是按进度拨款给父亲,但是后面父亲意外去世。工程没做完, 现在结算下来当时进度款拨超了没有达到实际工程量。现在政府要求我把超的钱退回来。或者接到把项目做完。这个项目的实施和当时拨款的情况我都不清楚。这个进度款的钱我也没得。我现在也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根本无力偿还多得的工程款或者接着做下去。想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处理。政府是不是有权利要求我退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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