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湖北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武汉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公司于上个月新招一人事,到今天一共是一个月零7天,当时未签订试用期合同,口头上协议是一个月的试用期。目前觉得她不合适,今天协商劝退。她说这是公司方辞退,因此要在基本薪资的基础上额外给予2倍薪资的赔偿,另需半个月用来找下一份工作再离职(不然就去告,说我们没和她签劳动合同)。请问她的要求合理吗,如果合理的话,我们需要和她签订解约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来预防下一步风险吗?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李金锁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一法(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少洋,中共党员,上海沪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法务咨询师资格
帮助人数:13人 粉丝人数:1715人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本所律师办案认真,
帮助人数:116人 粉丝人数:1393人
2010年执业至今先后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所执业
帮助人数:1113人 粉丝人数:8998人
多年公司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经历,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案件,
帮助人数:42人 粉丝人数:144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