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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您咨询,我于2018年10月离婚,离婚协议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约定为男方支付女方三十万现金。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更名。2019年初二人复婚,但房产未进行更名,即房产证依然是双方名字,请问如果现在再次离婚,之前的离婚协议是否依然有效,房屋是否属于男方婚前财产?
梁浩森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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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军转律师,律师执业前是一名有着22年军旅生涯的中校军官,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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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阳律师,女,现执业于山西盛一律师事务所,擅长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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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军律师系山西健腾律师事务所主任,权威电视台《影响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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