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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时租房的时候说只用租四个月就行了,但是租房公司说他们公司最短租房日期为半年,我可以在不租的前一个月给公司打电话,同时协助公司让其他租客看房,当时押一付三,相当于交了四个月的房租,可是刚两个月,他们又让交下一季度的房租,说必须按合同上的交够房租,如果不租可以办理转租,但是在房子没租出去之前我还是必须按期交房租,否则剩下的房租不但要不回来还要交付违约金,我要是不配合就撬锁清房,请问我必须按照合同上的交房租,这个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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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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