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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
委托销售合同到期后,受托人仍然为委托人销售产品,委托人也口头表示了让受托人继续销售,但委托人一直拖延支付销售款,发生争议,
请问关于合同到期后销售的产品发生的争议可以适用委托销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吗,可以采用委托销售合同中的销售费用计价方式吗
请问相关法条依据大概在哪部法律,《合同法》中不定期合同的范围好像很窄。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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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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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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