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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房产纠纷1个月前

¥10.00

我在南京江宁买了一套期房,当时只剩下一楼的房源了,唯一的一套,后来听说一楼容易受潮,噪声大等问题。我目前交了五万的定金,认购书当时签字时是空白的,现在也没有给我们。我现在想要回五万定金,不要那房子了,开发商不同意,他们后期有个楼盘要开盘,我们也没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只能从别人挑剩下的房源里挑,甚至没有机会换房。由于我担心一楼房屋质量问题,我就想即使要不回定金五万,继续履行合同,也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增加维护购房者的权利,不能老是开发商的权利啊!可开发商也不同意增加该项条款,请问现在我如何处理这个事情?

查看刘欢律师的回答

刘欢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恩格律师事务所

  • 您可以继续和开发商协商增加合同条款,即使开发商不同意,全程录音取证后要求退还定金,开发商不退可以起诉,这种情况定金应当退还,我有成功案例,具体您可以致电13915908722咨询,刘律师

    1个月前

  • 如果开发商既不同意返还定金,也不愿意优先让我们选择其他楼盘,保持原有的认购书,也不增加合同条款,我就录音取证起诉开发商吗?

    1个月前

  • 您提出更改合同条款,开发商不同意就可以起诉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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