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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房产纠纷1天前

我已经与乙方签了转让店面收了定金的协意,现在又不想转让店面,把定金还给乙方,是否要陪尝一定的金额?

查看张戈律师的回答

张戈律师 浙江-宁波 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即超出定金效力的部分,应返还给支付方。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如果对方付给您的定金低于合同总价的20%,您需要双倍返还。如合同总价10万元,对方支付定金1.5万元,您需要返还3万元。如果对方支付给您的定金多于合同总价的20%,您只需要返还合同总价20%的双倍。如合同总价10万元,对方支付定金3万元,您需返还4万元。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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