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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震林

山东-泰安刑事辩护1个月前

¥30.00

两人公司各50%股份,法人伪造签名变更股权给其子,并成立另一个公司A,其子90%,他10%,现已行政诉讼恢复,但其将公司业务资金转移至另一个公司A,我应该如何维一权,法人构成职务侵占还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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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宇慧律师事务所

  • 我认为这种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更符合职务侵占罪。你应当尽快立案报警。同时可以以你的股东身份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公司法定代表人损害公司利益,主张权利。对于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有相关规定。建议查阅或者律所咨询。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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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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