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棚户区拆迁中和前夫房子存在纠纷时可能涉及的一些情况及解决办法:
房屋产权归属方面
离婚协议约定情况
如果你们是通过协议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屋产权有明确的划分,比如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就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来执行。但要是拆迁时另一方反悔,主张权益,那可以凭借离婚协议向对方解释说明,若对方仍纠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产权归属按照协议执行,让法院判定其无权干涉此次拆迁相关权益。
法院判决情况
倘若离婚时是经过法院判决来处理房产的,判决书中明确了房屋归谁,那么这个判决书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对方若对拆迁事宜有不合理的干涉,持有生效判决书的一方可以向其出示判决书,告知其应尊重判决内容,若对方拒不配合,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自身基于房屋产权所应享有的拆迁权益。
未明确约定情况
如果离婚时对房屋产权归属没有清晰的界定,在棚户区拆迁涉及房屋权益分配时就容易产生纠纷。这时一般需要综合考虑房屋的购买时间(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出资情况(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等)来确定房屋到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双方都对拆迁权益有一定的份额,需要进一步协商分割;要是个人财产,则产权人有权独立享有拆迁相关利益。
拆迁补偿权益分配方面
按面积补偿情况
有的棚户区拆迁是按照房屋面积来给予补偿,比如补偿回迁房面积或者相应的货币补偿。如果房屋产权明确属于你,那补偿自然应归你;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就需要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比例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比如平均分配等)来划分补偿的面积或者对应的货币补偿款。若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拆迁部门暂时搁置争议部分的补偿分配,先通过法院诉讼确定双方各自应得的份额后,再让拆迁部门依规发放。
按人口补偿情况
当拆迁补偿涉及按家庭人口数量来确定相关权益(例如有按人口给予安置费、一定面积的优惠购房指标等情况),需要判断前夫是否符合被补偿的人口条件。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在拆迁公告发布时户籍在该房屋地址且实际居住等条件才符合人口补偿标准,如果前夫不符合这些条件,他就不应参与这部分权益分配;但如果符合相应人口补偿标准,就需要合理分配这部分权益,双方协商不一致时同样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