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持刀伤人,在法律上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该行为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持刀伤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致人重伤,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案例分析中,【(2011)怀鹤刑初字第99号】案表明,被告人谢某在犯罪时已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可减轻处罚。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了未成年人的年龄因素,对其从轻处罚。这表明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对其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若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通常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应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在【(2015)西少刑初字第1号】案中,法院明确了被告人应当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持刀伤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可能被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该行为还涉及民事赔偿责任,行为人需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