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天津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河北区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天津-河北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我是2004年9月份给前男友的欠条,没约定还款时间,实际借款人是我母亲,他也知道是我母亲用这笔款,但是是我给签的,我母亲现金已经还过钱了,欠条没要回,他现在炒股赔钱了,找出这张我给签的欠条,把我给告了,他一审当庭陈述2004年一年内找我要过,想问您一下诉讼时效过了吗?

查看孙晓东律师的回答

孙晓东律师 天津-河北区 天津君朋律师事务所

  • 你好,你的问题涉及民间借贷。如你所说,2004年找你进行追索该笔借款,那么,至2024年9月份还在20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可以向你主张这边借款。如已经归还借款,那么应当举证已经归还。如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联系咨询。

    1个月前

  • 当时没还,2007年我母亲还的,他不承认

    1个月前

  • 你的母亲2007年还款,对方 不认可还款一事,那么诉讼时效自签字之日起计算最长20年。如已经超出20年,这笔钱就不必还款了,法律不予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联系咨询。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29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8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