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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我和男方分居两年了 我对他没有感情基础 我要离婚但是对方要求我退彩礼 才和我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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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佐卿律师 广东-珠海 金鹏家裔(联营律师事务所)

  • 根据您的情况,您和男方已经分居两年,且您对他没有感情基础,想要离婚。关于彩礼是否需要退还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在您的情况下,您和男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过,所以第二种情形不适用。至于第三种情形,需要考虑男方给付彩礼后是否导致其生活困难,这需要具体证据来证明。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过,法院一般不支持离婚时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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