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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婚姻家庭7天前

你好,是这么个情况,通过媒人介绍的女孩,前后一年多,花了几万块钱,女方就是不结婚,各种理由,在我之前女孩已经退过两次了,后来才知道的。也有一段时间没联系了。让媒人在中间沟通了一下,女方不愿意退钱,让我告。这种可以起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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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波律师 陕西-西安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 恋爱期间给对方的花费,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退还:

    附条件的赠与

    - 若一方给予另一方大额金钱或贵重物品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彩礼等,当双方最终未能结婚时,赠与的条件未达成,可以要求返还.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几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借贷关系

    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恋爱期间的花费属于借款,如转账留言、红包描述中表明是借款,或者有借条、聊天记录中提及借款事宜等,那么在分手后,借款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借款.

    受赠人有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不当得利

    在无法认定转账行为系赠与还是民间借贷的情况下,因双方恋爱关系的解除,一方在恋爱关系中获得的财物可能被认定为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的财产,即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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