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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债权债务1个月前

贷款纠纷超过三年还能立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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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菁律师 湖北-武汉 广东国晖(武汉)律师事务所

  • 一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因此,一般情况下贷款纠纷超过三年,可能会面临诉讼时效已过的问题,此时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原告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特殊情形:
    时效中断: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包括发送催款函、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其还款;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口头或书面表示愿意还款等;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只要能证明在这三年内有过这些导致时效中断的行为,那么即使超过了三年,诉讼时效也应从该行为发生时重新计算.
    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在最后六个月内,债权人因突发重大疾病无法行使权利,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主张权利等,待这些障碍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而非直接认定超过三年就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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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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