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南宁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湖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武汉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头条小程序用户

湖北-武汉婚姻家庭1个月前

如果走起诉离婚有些什么程序

查看刘菁律师的回答

刘菁律师 湖北-武汉 广东国晖(武汉)律师事务所

  • 主体资格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即夫妻一方。同时,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管辖法院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夫妻双方在 A 市登记结婚,丈夫的户口在 A 市,但他长期在 B 市工作和生活(居住满一年以上),妻子起诉离婚时,B 市就是丈夫的经常居住地,B 市的法院有管辖权。
    特殊情况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提交材料
    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同时,还应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双方的夫妻关系和身份信息。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6085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4606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9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