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想回原籍办理离婚手续,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部分地区支持)的方式异地离婚。
一、诉讼离婚
一般情况(对方在异地居住满一年)
如果你和配偶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你一直在 A 市工作生活超过一年,你的配偶在户籍所在地 B 市,你可以在 A 市的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夫妻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 C 市,在 D 市共同生活超过一年,若要起诉离婚,应向 D 市法院起诉;如果在多个地方居住,但在某地居住都不满一年,那就向起诉时被告居住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准备材料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明(如有子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财产的证件)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等)。
特殊情况(对方下落不明等)
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你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的失踪证明等。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且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你是普通公民,配偶是非文职军人,你在 E 市经常居住满一年,你可以在 E 市法院起诉离婚。
二、协议离婚(部分地区支持异地办理)
目前,一些城市开展了婚姻登记 “跨省通办” 的试点工作。如果夫妻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但在当地居住生活一段时间(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时间),可以在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例如,在一些试点城市,夫妻双方持有当地的居住证并满足一定时长要求,就可以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时,双方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过,具体的异地离婚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你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法院咨询详细情况,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