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自己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您辞职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1.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公司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您的权益的。
5. 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另外,如果您所在的公司存在经济性裁员、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等情况,您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您不想干了是因为公司存在上述这些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