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到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由于具体赔偿金额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我无法直接给出一个确定的数字。但是,我可以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为您提供一些参考信息。
首先,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如构成伤残)、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等。对于67岁的行人来说,由于已经退休,可能不存在误工费这一项。
其次,各项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也可以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3. 交通费、住宿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4.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 残疾赔偿金:如果构成伤残,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金额还会受到责任划分、当地经济水平、保险公司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建议您在出院后,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护理记录等),并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