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一、离婚财产分割
1.如您描述的自建房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由您和您配偶出资所建,那么该自建房属于您和配偶之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主张分割,分割方式可协商由一方享有该房产,享有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该房屋价值一半的款项。
2.如该自建房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且双方均出资建房,那么婚后您和您配偶可以参照前期出资比例对该自建房享有权利,离婚时,也可以协商由一方占有房产,按照比例向另一方支付相应款项。
3.如该自建房的建设完全是由对方出资,且该自建房建成于你们领取结婚证之前,如已办理房产登记,且登记在对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将属于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将不能要求分割,若登记在你方名下,可视为对你的赠与,可主张分割;相反,如该自建房是结婚前由你方全部出资,未登记在对方名下,则属于你方全部财产,对方不得主张分割。
4.离婚时,除了该房产以外,对于其他财产如存款、车辆等,也都可以要求分割。
5.具体财产分割也要视双方具体情况进一步分析。
二、关于子女抚养
1.先由双方向协商子女抚养。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2.根据您的描述,有一男孩,如果男孩的年龄在8岁以上,在双方经济、教育等能力都差不多的情况下,要考虑下孩子的真实意愿,如有证据证明孩子跟你生活会更好,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也可以主张由你抚养孩子,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3.如您本人不抚养孩子,可以协商由另一方抚养,你方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能力向孩子支付抚养费。
三、其他情况
如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那么你方离婚时可以向他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四、离婚程序
1.行政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离婚的,同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登记后30日内双方均未反悔的,可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将根据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双方证据情况,综合认定是否准予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如首次离婚诉讼判决不予离婚的,你需要在6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