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平谷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江苏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南京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幻化成霖

江苏-南京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你好,我目前准备离婚,结婚13年,有一个男孩,有一栋自建房,我该怎么争取自己的利益?

查看施乔律师的回答

施乔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 您好,
    一、离婚财产分割
    1.如您描述的自建房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由您和您配偶出资所建,那么该自建房属于您和配偶之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主张分割,分割方式可协商由一方享有该房产,享有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该房屋价值一半的款项。
    2.如该自建房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且双方均出资建房,那么婚后您和您配偶可以参照前期出资比例对该自建房享有权利,离婚时,也可以协商由一方占有房产,按照比例向另一方支付相应款项。
    3.如该自建房的建设完全是由对方出资,且该自建房建成于你们领取结婚证之前,如已办理房产登记,且登记在对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将属于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将不能要求分割,若登记在你方名下,可视为对你的赠与,可主张分割;相反,如该自建房是结婚前由你方全部出资,未登记在对方名下,则属于你方全部财产,对方不得主张分割。
    4.离婚时,除了该房产以外,对于其他财产如存款、车辆等,也都可以要求分割。
    5.具体财产分割也要视双方具体情况进一步分析。
    二、关于子女抚养
    1.先由双方向协商子女抚养。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2.根据您的描述,有一男孩,如果男孩的年龄在8岁以上,在双方经济、教育等能力都差不多的情况下,要考虑下孩子的真实意愿,如有证据证明孩子跟你生活会更好,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也可以主张由你抚养孩子,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3.如您本人不抚养孩子,可以协商由另一方抚养,你方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能力向孩子支付抚养费。
    三、其他情况
    如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那么你方离婚时可以向他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四、离婚程序
    1.行政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离婚的,同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登记后30日内双方均未反悔的,可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将根据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双方证据情况,综合认定是否准予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如首次离婚诉讼判决不予离婚的,你需要在6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诉讼离婚。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6159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4722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7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