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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谈恋爱是今年4月份,在谈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买了一个金戒指大概1500,8月份买的苹果手机大概6000,女方在恋爱期间也给男方买过东西,但没有男方买的总金额多,10月初男方主动提出分手,11月初男方找女方索要戒指和手机,请问女方需要还吗?收起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多年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至今扔担任多加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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