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三人合伙承接了工地的钢筋分包工作,而现在公司欠款时,起诉公司的决策需要在合伙人之间达成一致。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如果带头的合伙人不同意起诉公司,而你们两个合伙人希望采取法律行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1. 内部协商
尝试与带头的合伙人进一步沟通,解释起诉公司的必要性和潜在利益。
探讨是否有折中的解决方案,比如先尝试非诉讼的催收方式。
2. 查看合伙协议
仔细审查合伙协议中是否有关于争议解决机制的条款。
确认是否有关于合伙人单独行动的特殊约定或限制。
3. 法律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在合伙协议没有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合伙人是否有权单独提起诉讼。
律师可以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可能的诉讼策略。
4. 法院裁定
如果内部协商和合伙协议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裁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如果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起诉也不愿意受让起诉权,那么不同意的合伙人应当购买起诉权,否则视为同意起诉。因此,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定,要求判决公司支付欠款。
5. 注意风险
单独起诉可能会影响合伙关系,甚至可能导致后续的利润分配、责任承担等问题。
确保在采取行动前充分了解可能产生的后果。
注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对上述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