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天津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武清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24年9月20日开始上班,十月份签的劳动合同,但是日期写的9月20日,合同期限一年,合同上写离职要扣除上月业绩的百分之六十作为违约金,工资每月20日发放,现在想离职,我只需要在月末给单位一个离职通知,然后满30天就可以自动离职了吗??扣除违约金是合理的吗?
孙晓东律师 天津-河北区 天津君朋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胡启俊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最
帮助人数:6121人 粉丝人数:8543人
艾飞律师,男,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帮助人数:41人 粉丝人数:870人
帮助人数:85人 粉丝人数:687人
201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985、211、双一流A类)法学院
帮助人数:6789人 粉丝人数:847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