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中的离婚办理,尤其是涉及中国和越南的夫妻,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包括法律适用、管辖法院、离婚程序等。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指导原则和步骤:
1. 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中国法律,如果一方为内地居民,一方为外籍居民,且在内地登记结婚或由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结婚证,双方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完全自愿,并且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越南法律,如果夫妻一方为越南公民,但在请求离婚时该夫妻并不在越南永久居住,则其离婚将根据夫妻永久居住国的法律解决。如果该夫妻没有共同的永久居住地,则按照越南法律解决。
3. 管辖法院: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如果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是越南公民,且在中国有固定居所,那么中国法院可能具有管辖权。如果双方都在国外,可能需要根据双方的居住国法律来确定管辖法院。
4. 所需材料:提起离婚诉讼通常需要准备包括民事起诉状、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婚姻缔结证明文件、财产清单、子女抚养相关材料等。如果结婚证在境外办理,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5. 法律适用:涉外离婚诉讼中,法律适用可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通常,离婚诉讼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因此,如果在中国提起诉讼,将适用中国法律;如果在越南提起诉讼,则适用越南法律。
6. 缺席判决:如果一方在国外无法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案件原则上要求当事人出庭,但在特殊情况下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双方能达成离婚合意,可以适用缺席判决。
7. 送达问题:对于在国外的一方,法院可以通过外交途径、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可以采用公告送达。
8. 涉外单方离婚程序:在越南,涉及外国因素的离婚案件由省级人民法院按照一审程序处理。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单方面离婚申请书、结婚证书、越南配偶的公民身份证、证明当事人当前居住地的合法文件等。
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离婚程序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有所变化,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获取详细的法律咨询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