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分割,特别是房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夫妻二人拥有两套安置房,一套在男人名下,一套在二人名下,如果离婚,女人是否能分到一套房,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判断房产归属时,需要考虑房产的取得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
1. **登记在二人名下的房产**:
- 这套房产明确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根据法律规定,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套房产原则上应当进行均等分割。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如一方对房产的取得有重大贡献等,可能会影响到分割的比例。
2. **登记在男人名下的房产**:
- 对于这套房产的归属,需要具体分析其取得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
- 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或共同还贷的,即使只登记在男人名下,也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 如果该房产是男人在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它可能被视为男人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对该房产进行了增值贡献,则女人有权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要求补偿。
3. **离婚时的分割原则**:
- 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因此,在分割房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归属、房产的实际情况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时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女人有可能分到一套房。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判决过程中,法院会遵循法律规定和原则,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请注意,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如果您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