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一般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因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多数还在母乳喂养期,母乳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
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或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可由父亲直接抚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父母协议: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优先考虑情况:如果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
尊重真实意愿: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会先听取子女的意见,并根据其年龄、社会经验、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等,探求、尊重其真实的意愿。
4、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优先条件:如果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轮流抚养
支持情况: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不良行为
优先考虑:如果父母一方经常有暴力、酗酒等不良行为,法院会优先考虑由另一方抚养子女。
7、抚养费
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协议与判决: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支付一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作出判决。
8、直接抚养的归属不改变父母子女关系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