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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婚姻家庭1个月前

和女生恋爱过程中,发现她脚踏两条船,可以要回为她花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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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玥巍律师 辽宁-大连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 具体要看是一般赠予还是附条件赠与。
    1.一般赠予(多为小额)
    根据现代生活习惯,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或者日常的消费支出,属于一般赠予,还赠与行为具有自愿性,无偿性,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不得要求对方返还。比如相互为对方购买衣物鞋子,看电影吃饭旅游等日常生活消费。特殊节日给付的财物如“520”“1314”等带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以及符合当事人收入水平的小额转账等,应当认为是维系双方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
    2.附条件赠与(多为大额)
    对于符合当事人收入水平及当地的消费水平的大额的财物给付,如购车款,购房款,由于所涉金额较大,一般认为以最终缔结婚姻为目的,如果双方恋爱关系结束。赠与一方可以要求返还。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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