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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交通事故1个月前

车辆被撞,对方全责,车辆维修期间我自己的交通出行费用可以要求对方配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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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微律师 四川-德阳 四川仁泰律师事务所

  •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您的车辆被对方撞击且对方负全责,您是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因车辆维修期间所产生的合理交通出行费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9^]。

    这意味着,您因车辆维修而无法使用车辆时,选择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如出租车、租赁车辆等)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法院会考虑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车辆本身的价值和一般使用用途等因素 [^8^]。

    在实际操作中,您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您在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比如出租车发票、租车合同和租金发票等。如果对方或其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提起民事诉讼。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有责任进行赔偿,但如果保险公司能够证明其已经就免责条款向被保险人进行了明确的提示和说明,那么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可能需要由侵权人直接承担 [^11^]。

    因此,建议您保留好所有与替代性交通工具相关的费用凭证,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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