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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想问一下包烧费,我想办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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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润泽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及《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哈住建[2024]217号》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1)非分户供热用户;
    (2)分户供热用户立厅管道在用户室内等不具备停止用热条件的;
    (3)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 (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用户在供热期内进户入住的,本供热期计算在办理停热条件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4)房屋位于冷山、顶层、底层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5)复式建筑房屋等同一房屋内有互为联通的多层房屋要求分层或局部停热的;
    (6)上一供热期用户办理停热后,造成相邻用户室内温度持续低于法定最低温度的。

    申请停热用户提供材料: 
    1、房主本人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公有住房承租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供热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登记办理。
    2、若房主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代办人携带房主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公有住房承租证)原件或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供热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登记办理。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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