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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王律师您好!我是在1996年买了浦东新区杨思镇城中村房屋,一间,当时买卖双方都签订合同,并经杨思镇土地管理局发放的房契,並另行发放户口簿,手绪全部齐全,是否算合法?村宅基地买卖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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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莹利律师 上海-闵行区 上海佳通律师事务所

  • 购买农村宅基地土地管理局发放的房契,‌并另行发放户口簿,‌手续全部齐全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文件,‌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原则上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对于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情况,‌可以按规定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相关信息。‌此外,‌对于符合规划、‌经过依法处理并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的宅基地,‌也可以进行确权登记。‌这意味着,‌只要手续齐全且符合相关规定,‌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通过继承或经过合法手续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进行确权登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买卖本身是违法的,‌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个人不得将其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通过买卖方式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被法律认可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通过继承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

    综上所述,‌虽然购买农村宅基地土地管理局发放的房契并另行发放户口簿的手续在形式上可能看似齐全,‌但由于宅基地买卖本身是违法的,‌因此这种做法并不被法律所支持。‌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继承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进行相应的确权登记。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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