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甘南藏族自治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山东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济南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电脑用户

山东-济南债权债务1个月前

你好 我要问下 去年我帮我姐签订过一份过桥合同 是共同保证人 我这个共同保证人时效是多长时间 是不是这个合同结束 银行款到账了就结束了。

查看王继国律师的回答

王继国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

  • 共同保证人的时效(保证期间)需要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如果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那么按照约定的期间执行。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责任的免除还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在“新贷还旧贷”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新贷的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对新贷偿还旧贷知情,担保人可能依法不承担担保责任。但具体是否构成“新贷还旧贷”,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认定,如借款用途、金额、还款时间、放贷时间、资金流向等,不能仅依据单一因素判断。

    另外,即使银行款到账了,如果还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仍有可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超过了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才会免除。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391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7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