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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劳动工伤1个月前

签了劳动合同,时间是9月开始,但是附则写了,盖章之日即生效。那我现在毁约,会赔偿或者负责吗

查看何光清律师的回答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但你提到合同附则中注明“盖章之日即生效”,这意味着该劳动合同可能自用人单位盖章之时起就已经生效。

    如果你现在毁约,是否需要赔偿或负责,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那么你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合同生效,如果你还没有开始实际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且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能避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一些准备工作或产生了相关费用,可能会要求你进行一定的补偿。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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