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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行为人个人在婚姻期间所给予亲朋好友,包括父母的钱财,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曾经未经伴侣同意,行为人给出的钱财作为伴侣现在是否有权就共同部分进行追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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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利律师 上海-徐汇区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 行为人个人在婚姻期间给予亲朋好友的钱财,如果这些钱财并非来自共同财产的范畴(例如,是行为人婚前财产或个人单独获得的赠与、遗产等),则不一定直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行为人给予的钱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伴侣同意擅自处分,那么伴侣可能有权要求追回部分或全部财产。但这一权利并非绝对,因为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善意第三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财产是否已经转移并难以追回等因素。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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