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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行业交流1个月前

昨天我去盈科常州律所,卢颖律师拒绝担任做我原告律师,说被告请你所丁海龙律师了,那条法律规定原告不好请同一家律所的律师,解释一下?

查看陈阳阳律师的回答

陈阳阳律师 江苏-常州 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情形五:(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这个就是法律依据,属于不能代理的情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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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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