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南开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扬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江苏-扬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我们家里有三个姐妹老大18岁以后不在回家了,老二一直在外上学花钱最多,我是老三花钱最少,父母现在不在了农村有个宅基地我想知道打官司的话怎么分

查看祁洪桥律师的回答

祁洪桥律师 江苏-扬州 江苏忠信义律师事务所

  • 继承人为本村集体组织成员
    若继承人(如子女)的户口仍在本村,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他们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宅基地。
    若宅基地上有房屋,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但需遵守“房地一体”原则,即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一同继承。
    继承人非本村集体组织成员
    若继承人的户口已经迁出本村,他们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非本村居民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273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不想通过中介自己交易可以吗 25045人查看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2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