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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在婚后买的房子,但房本只有男方一个人的,那如果离婚了,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财产?如果算夫妻共同财产的话,离婚协议描述该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这样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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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燕律师 天津-和平区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 您好,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要视实际情况而定: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我国《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如果双方对房子的产权存在争议,男方单方面宣称房子系自己的个人财产,其行为是无效的。如果您还有别的疑问,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可以在电话中沟通案件细节,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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