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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交通事故1个月前

¥9.90

我爸爸开了个店然后有个老爷爷六十岁本身有个药是外用的可是是他孙女把那瓶要拿给了他爷爷喝后面送医院没抢救过来一口咬定是我们害的让我们赔偿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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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思雯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

  • 民事方面:
    1.患者死亡是否是误食药品导致;2.是否明确告知用药方法,开具的药品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还是自制药膏等判断医方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患者死亡的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我国《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药店性质是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判断承担责任的主体为个人还是个人与药店。
    如果医生尽到了应尽的义务,那么患者家属也不能随意侵犯医生的权益。

    行政方面: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销售、储存药品,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符合法定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覆盖药品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购销记录以及储存条件、运输过程、质量控制等记录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编造和篡改。
    药店若违规销售处方药将会面临行政处罚。

    刑事方面:
    若出售药品为自制药膏,可能存在构成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罪的风险。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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