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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婚姻家庭1个月前

高律师好,我们的小区是自治小区,院子里的地面是原开发商打的水泥地面,年长月久,已破烂不堪。但小区里的业主自行把此地面埔设了沥青路面,以此为由,社区组织选举了埔设路面的人当上了业主委员会的主任,据主任说埔设路面的费用是5万元左右,(没有公布此施工合同)。近两年了,主任以此为由把小区里的停车费、广告费一直收着并不公布帐目,我们要求主任公布两年来的帐目,主任恼羞成怒的和我们业主吵架,并把我们的车阻挡在外面不让进小区。请问高律师,这样的事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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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新疆厚植律师事务所

  •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不执行主任决定,到法院维权,可以致电13999259295详细咨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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