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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请问姻亲关系和继子女关系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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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宏律师 广东-佛山 北京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

  • 姻亲关系的成立条件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因婚姻而形成,即一方与另一方的亲属因婚姻关系而产生亲属关系。例如,因结婚,妻子与丈夫的亲属形成姻亲关系。
    2. 婚姻关系的存续,一旦婚姻关系解除,相应的姻亲关系可能会随之变化或终止,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因长期的交往和感情联系,可能仍保持一定的关系。

    继子女关系的成立条件主要有:

    1. 生父或生母再婚。
    2.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这通常表现为继父母对继子女在生活上提供了抚养、教育和照顾,或者继子女在事实上接受了继父母的抚养和教育。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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