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鸡西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上海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嘉定区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上海-嘉定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财产保全什么时候解除

查看孙利律师的回答

孙利律师 上海-徐汇区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 诉前保全措施后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如果在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没有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仲裁或诉讼结果:若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或者仲裁申请或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又或者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以及起诉或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情况下,申请保全人都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紧急情况下的解除:在某些紧急情况下,人民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在财产纠纷案件中,如果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并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但如果是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请求解除保全,则需要经过申请保全人的同意。

    担保不足:在财产保全期间,如果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且申请保全人拒不追加相应的担保时,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30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5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