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手续如下:
1.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 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 身份证: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3. 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4. 户口本:原告和被告的户口本复印件;
5. 子女出生证明:如有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6. 财产清单:如有夫妻共同财产,需提供财产清单;
7.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婚外情等证据。
2. 受理与通知:
1. 审查立案: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 提出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
3. 审阅诉讼材料: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 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 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3. 法庭调解:
1. 调解有效:终止审理,达成和好协议或者制作调解书;
2. 调解无效:开庭审理。
4. 法庭审理:
1. 安排开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 通知到庭:在开庭三日前,法院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 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
4. 进行裁判:对是否准予离婚、分割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
在起诉离婚时,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