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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劳动工伤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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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赣州打暑假工,签订了,勤工俭学协议,协议中约定工期截止到8月31日,现因个人原因要中途离职,公司不给予工资,趁暑假工中途离职等于自动放弃工资,并不按正常工离开的急辞计算,公司不给予工资。劳动仲裁咨询称其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因为。因为是暑假工,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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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长征律师 江西-赣州 江西海春律师事务所

  • 勤工俭学的学生在法律上不视为就业,因此不适用劳动法。根据《劳动法意见》第12条和《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所以,付出劳动,用工单位负有支的劳动报酬义务,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申诉。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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